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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翰卫斯理vs圣经权威
文:许光福



约翰卫斯理在牛津求学的日子,已自诩为“Homouniuslibri”,意即“一书之人”,可见他对圣经之热爱与高举。我们要知道他是生活在笃信“唯独恩典”、“唯独信心”及“唯独圣经”的纯正基督信仰中,而其神学正是在这处境下衍生发展。

无疑问的,圣经占最高无上的权威,其他三者(传统、经验、理性)只是辅助者。圣经之所以放在最优先位置,乃是因为它是神的自我启示。卫斯理曾劝谕说,所有的神学思想或经验必须置放在唯一真实的量度下,即是律法书与新约来验证。他指出:“我不准许其他任何的规则作为信心与实践的标准——只有圣经、唯独圣经。”

圣经之权威也端在于它成为人认识神以及自己的全备资源。尤其进者,卫斯理认为圣经的最大目的,乃是将那全然完备的福音信息传达给信者,使“称义”与“成圣”的果效得以产生。诚然,卫斯理对圣经之完全信服是出于它指示了救恩之道,特别是关于耶稣基督的身份与使命更是清楚可靠。

约翰卫斯理对圣经在救恩方面的权威,可见诸他许多篇在这范畴的讲章,例如:
“圣经中的救恩之道”,“如何寻求救恩”;他甚至在前者的内容中,详细的按圣经的真理,提出了“救恩进阶”如下:预设恩典→悔改→称义→重生→成圣之路→完全成圣。

可以肯定的是,卫斯理高举圣经权威之最大原因,乃在于它指示救恩之道,过于它的真实性、历史性、或者神学上的可靠性。虽然如此,这也并非意味着卫斯理罔顾了其他有关圣经研究的课题,如:圣经的默示、圣经的无误论、圣经的诠释方法或原则等;只不过,相信神并接受救恩乃是其他的先决条件。

为圣经的默示作辩护时,卫斯理在一篇名为“圣经是神所默示的:一个清晰与精确的说明”中,提出以自己的宗教经验为首、理性为辅的见解剖析。简单来说,他相信圣经是神的默示,乃是因为圣经在他自己的得救与基督徒生命经验,证明了其完备性。换言之,甚至在他尚未确立圣经论以先,圣经已展示了其在救恩功能上的权威。另一方面,卫斯理虽然生活在圣经批判学兴起之前的两世纪,但他已敏锐于理性是解释圣经不可少的工具,他运用逻辑学来推论圣经不是出于天使与好人,也不是魔鬼或恶者,而必然是出于神。
从以上的例子中,我们已不难觉察约翰卫斯理在高举圣经的权威时,并没有(也无法)排他性的置其他三大支柱(传统、经验、理性)不理。明显的,他其实仗赖其他三者来阐明圣经的权威与真理。

卫斯理曾经坦言他对圣经的诠释原则,乃沿袭正统教会(特别是英国教会)的传统为依据,他认为教会传统的解经具有权威,能带来亮光。再者,卫斯理也运用经验来诠释圣经,经验有助于印证圣经的真理是实际可行的,他举“完全圣洁”经历为例——虽然他无数次读到圣经中提及达致圣洁的经文,但因为自己没有同样经历,他曾怀疑这真理,然而当他自己亲身经历时,正肯定了这真理,对他而言,除非圣经的真理能够被经验所证实,要不然他不肯相信其字面的解释。此外,经验可帮助澄清某些较暗昧的经文,让其意义得以活现出来。

与此同时,理智是神赐给我们的“导师”,使我们在悟性上能明白圣经,它在基督徒诠释圣经的整个过程中,甚至应用中,都是不可或缺的。费克雷有□好的结论,他指出,对卫斯理的神学而言:
“圣经是信仰权威的源头教会及其传统提供了诠释权威的资源,在圣灵的恩赐下带来亮光人的经验世界─不论是理性、感性、道德性─却组成了圣经与传统被阐明的处境,这是在启示的恩典下进行。”

(部分摘录自“约翰卫斯理的四大神学支柱”,原文刊于台湾《卫理报》1996.04.30/四月号)

卫斯理约翰与圣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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