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任

 文:王有仁(莫珍歪堂主理牧师)

 

“崇高之位,忧重责深也。”——<后汉书·杨震传>

承担责任是人性光辉的反映,人与其他受造物巨大的分别是:人能负责任。上帝造人时用自己的形象和样式,里头包含了负责任:管理、治理、身份职责,甚至犯错后勇于承担后果(创2-3章)。上帝承担责任,也交托责任,因此,人一生离不了承担责任;上帝承担自己的责任,也不让人无事可做,他常向人发出邀请、挑战、吩咐……上帝负责任,人也负责任,此信息贯穿整本圣经。

能力愈多或身份愈崇高,责任/代价愈重且多,人是如此,上帝更是如此。马可对主耶稣出来服侍前的记录异常简短,但清楚指明他特殊的身份跟所负的重大责任分不开(可1:9-12)。身份—责任—艰苦,三合一构成了耶稣的一生,也建构我们的一生。公开与确认主耶稣是神子的身份,由以下的事建构(可1:10-11):

洗礼

天撕裂开

圣灵充满

我的儿子,那蒙爱的

 

耶稣受洗,除了显明特殊的身份,也包含了代价与死亡(参Hooker, Mark, 44-45)。马太与路加的记载是“天开”(太3:16;路3:21)。只有马可指出“天撕裂开”(tearing or ripped apart),另一次用“被撕裂”,是耶稣被钉断气时,从上到下被撕裂为两半的圣殿幔子。百夫长宣认:“这人真是神的儿子!”(可15:38-39)“天被撕裂开”并不是客观景象的描述,而是牵掣了神子身份和受苦、受难、受死职事的提示(参孙宝玲,马可福音:福音之始,43;Joel Marcus, The Way of the Lord,详细讨论。54-58)。耶稣“被圣灵充满”,不只是委任授权的意义,更获得力量承担责任和化解困难的智慧(参France, Mark. 78)。

天上有声音宣告:“我的(惟一)儿子,那蒙爱者”。耶稣拥有很复杂且重的身份——神的儿子,交织着君权(诗2:7)、受苦仆人(赛42:1)及牺牲受害者(sacrificial victim;创世记22:2)的形象。马可确认耶稣是神子的身份,不是透过赶鬼、彰显神奇能力,乃藉着其受苦、受死所示(Marcus,Mark. 58)。马可的记载独特,只提到他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试探,并没提到试探的内容,更没提到他是否胜过试探;耐人寻味的是,竟有野兽在旁。这是否暗示,他特殊的身份,就得面对没完没了的困难、挑战和迫害。身份—责任—艰苦,贯穿他的一生。

如今,这由科技与商品化主导的现代世界,已逐渐削弱我们承担责任的承载力。当人不会,也不愿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,别人受苦,重蹈覆辙,社会问题一箩筐:弃老遗孤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