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会的“红包”文化

华人农历新年是游子返乡、与亲友共度佳节的大日子。春节有不少优良习俗,值得回味和保留。这里不妨谈一谈大家一直欲言又止,抑或难以启齿的教会现象,即红包文化…

会友篇

华人农历新年是游子返乡、与亲友共度佳节的大日子。春节有不少优良习俗,值得回味和保留。这里不妨谈一谈大家一直欲言又止,抑或难以启齿的教会现象,即红包文化。

派红包,是华人在农历新年期间的习俗之一。派红包,是将祝福传递给接收红包的一方,这本是一桩美事。当然,教会的弟兄姐妹也会以化妆的祝福——红包,送给牧者。举凡一些庆典(过年、结婚和家庭礼拜等等),或教牧因接受派司而迁移、退休,甚至主持丧事等等,所有由牧师主持的活动,会友一般都不吝于包一封红包给牧师,以示谢意。然而,当这些举动过于“泛滥”时,也会惹来不少争议。有者认为,牧师行使份内工作,怎能接收额外的“收入”,甚至会认为,这有“行贿”的嫌疑,或对牧者形像大打折扣,有损良牧风范。

其实,我曾听说有些独立教会的牧者,习惯为“提供的服务”设定收费的做法,让会友和非会友面对不同的价格待遇,致使一些教外人士误以为牧者有如民间传统葬礼的道士/“南无佬”一样,是按“服务内容”收费,或收取红包。

平心而论,牧者是否能接受红包呢?倘若弟兄姐妹给得乐意,对于这些馈赠,牧者当然也可以乐意接收啊!何必让牧者当得那么沉重呢?<罗马书>828节说明: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”;而且,“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……”(罗4:4)给红包无大碍,但这里要处理的,是观念问题;正是教会对观念的问题处理不当,才导致教会的名声受损。

在新加坡生活久了,就我所见所闻,这里可以新加坡的华人教会为例:

一般上,牧者在外处理份内事,不能接受会友的红包,因牧者每个月的收入已涵盖这范围的工作。教外人士给予爱心红包,或应节而给的红包,甚至对外证道的讲员费等额外收入,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馈赠,牧者得在教会行政上申报,并将相应的金钱奉献给教会。教会领袖和执事也有责任提醒会友,避免让红包的“小事”绊倒教会的牧者(或其他人)。牧者有义务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形式作业,成为他人典范。因此,有效的申报机制有助于牧者向教会上级/执事呈现良好的问责文化,如传道/协理向主理申报,主理可向教区长/会长报备等等。牧者行使健全的牧职之责,让标准流程standard protocol透明化,既对他人有良好的交待,也无后顾之忧了。

当每一个教会持份者(church stakeholders1 理解自己的一小步能协助建立教会的良好风气时,就能进而巩固教会对外的形像,使外界得以看出和欣赏教会的文化。

西马卫理公会华人年议会牧者是如何处理教会的馈赠/红包文化呢?有请《亦师亦友》的新搭档——刘立章牧师分享对这课题的看法。

郑汉华

新加坡卫理公会武吉班让堂会友

牧者篇

派红包的文化似乎有悠长的历史,若要追溯也很难去考证其由来和意义。正如丧礼的帛金文化,随着时代变迁也有不一样的诠释。现代普遍的诠释多半带有迷信色彩,派红包有如新年的“压岁钱”、能招来好运等等。不过,我比较喜欢解释为长辈给晚辈的祝福。

在我国北部以福建人居多的区域里,长者会送一封“见面”红包给初见面的孩子。初来的我不解,后听师母解释,我才知道有这种文化。当地派红包的风气随后发展为有报答和感恩之意,凡举结婚、丧事、退休和家庭礼拜等等,家主都会给来帮忙的亲友和工作人员红包,这些都是谢恩的实际举动。我还见过会友不单给牧者,连主席、司琴和负责音响者等人,都会一律给一封小红包“意思意思”。

在这种大文化的趋势下,牧者主持丧礼/婚礼时,难免会给人以为牧者就像民间的道士或“南无佬”收费了,尤其是以非信徒居多的家庭。据我所知,马来西亚的教会没有禁止或规范这种馈赠的形式。不过,卫理公会的《法规》(2016年版)第1512款,在殡葬礼文中提及:“如果死者为其教会会友,牧者可以,或不接受其酬礼金”;英文版则注明:“The Pastor shall not accept an honorarium for this service if the deceased was a member of his parish。中文的翻译似乎模棱两可:“可以”,或“不要”礼金,即二选一,就看牧者的选择。但英文版是清楚表达“不要”。这也让人疑惑,牧者协助非会友办事,是否非“份内之事”?牧者可接受非会友的酬礼,只因非会友平时没“份”奉献和供养牧者吗?

我曾帮过一间友宗教会处理丧事,当地无全职牧者,每个星期都邀请外来讲员证道,丧事也不例外。这间教会的领袖就嘱咐丧家一定要准备红包。其实,牧者的心态很重要,虽然对非会友没有问责的机制,但牧者是服侍上帝的人员,随时会影响教会的形像。所以,不管有没有酬礼、对方是不是自己的会友,都不应该成为自己服侍的指标,甚至在看出对方赠送红包的举动失真时,自己必须及时解释。

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教会情况有些不同,若进一步探讨,势必会触及薪金制度问题。新加坡以“高薪养廉”闻名,但马来西亚各行各业打工者的薪水数目普遍追不上通膨速度,牧者的薪金一般上处于较低,或中低等水平(当然亦有少数高薪者)。虽然年会牧者的薪金制度近年有改善,但亦有不足之处,比如给予师母和孩子的津贴不增,反而删除。这项改革只利于单身的牧者。

此外,城乡每间教会的情况各异,未必能补足已成家的牧者之生活津贴;从牧者单身到结婚再到生儿养女,生活津贴的数字仍千篇一律。一人一口粮和三四人一口粮其实有很大的分别。有些牧者的原生家庭较富裕,个人要求不多那还过得去;一些牧者得勒紧裤头但求恩典够用,红包文化其实在此发挥了实际作用。

我觉得,红包文化从长远来看未必是好事,毕竟牵涉到教会前景和牧者的形像。但事实上,红包也许能让不少牧者感受到自己承蒙上帝垂顾的属灵经历。表现太“清廉”而拒收的牧者,有可能会失去应得的祝福。我在此不只顾虑到本宗和友宗的同工,更多是为退休牧者着想。

依个人拙见,牧者可以接受红包,但要小心处理,懂得分辨情况。会绊倒人的红包不收、不收来自清寒家庭的红包(即使对方强塞给你);牧者亦可包另一封红包回赠,满足文化真谛又显体恤之爱。牧者应善用金钱,管理好财务,若自己和家人有所缺,理当补足所需;若丰盛有余可奉献出去,或另行处理。卫理宗牧者应竭尽所能,活出吾会会祖——约翰•卫斯理的精神:“我赶快将其(钱)奉献出去,免得它进入我心。“I throw it(money) out of my hands as soon as possible, lest it should find its way into my heart.因红包文化而过奢侈的生活,不应该发生在我们身上。

刘立章

亚罗士打堂主理牧师

1 持份者,亦称“利益相关者”、“利益关系人”、“权益人”、“涉众”。狭义是指某公司/机构组织中,拥有相关利益的人;广泛义则指利益将受组织行为影响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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